泡沫滅火器適應火災及使用方法
適用范圍
適用于撲救一般B類火災,如油制品、油脂等火災,也可適用于A類火災,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、易燃液體的火災,如醇、酯、醚、酮等物質火災;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。
使用方法:
可手提筒體上部的提環,迅速奔赴火場。這時應注意不得使滅火器過分傾斜,更不可橫拿或顛倒,以免兩種藥劑混合而提前噴出。當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,即可將筒體顛倒過來,一只手緊握提環,另一只手扶住筒體的底圈,將射流對準燃燒物。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,如已呈流淌狀燃燒,則將泡沫由遠而近噴射,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面上;如在容器內燃燒,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,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,逐步覆蓋著火液面。切忌直接對準液面噴射,以免由于射流的沖擊,反而將燃燒的液體沖散或沖出容器,擴大燃燒范圍。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,應將射流對準燃燒猛烈處。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,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靠近,并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,直到撲滅。使用時,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,否則會中斷噴射。
(手提式)泡沫滅火器存放應選擇干燥、陰涼、通風并取用方便之處,不可靠近高溫或可能受到曝曬的地方,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;冬季要采取防凍措施,以防止凍結;并應經常擦除灰塵、疏通噴嘴,使之保持通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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